北京山花工程慈善基金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基金会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设置总帐、明细账及辅助账(页),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二)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严格资金管理工作,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保管银行预留印鉴的人名章和网银的登录密码,负责网银登录密码的保密和输入。
(四)负责税金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
(五)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查清,做好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六)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制度查阅及保管;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收付现金需及时逐笔记录现金日记账,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按期与银行对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
(二)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工作,按发票管理使用规定做好捐赠发票、银行结算票据、税务发票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借用转帐票据要在借款单上注明票据编号,每月终了前,认真清理催办借出银行结算票据,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
(五)严格资金管理工作,按规定会同会计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等相关印章和网银盾。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帐簿、现金日记帐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