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山花工程慈善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北京山花工程慈善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总则
为加强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基金会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基金会办公室是基金会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基金会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固定资产的管理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调剂和调拨、核算、保管、清查及处置。
二、资产购置
办公室按每个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固定资产购置,提交理事长及财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购买。
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时应当注意:固定资产购置应坚持三方询价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
办公室实施采购及申请付款时应当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预算外固定资产临时购置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应当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和相关费用。购置申请批准后提交由办公室负责购置工作。
三、资产的验收、登记与领用
办公室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办公室主管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办公室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登记表》。
办公室负责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使用单位、原价、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使用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当及时与基金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基金会开具《固定资产转移单》,经办公室和使用部门双方签字确认。
四、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修
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台账。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部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不论何种原因将固定资产搬出办公楼都必须填报《物品进出通知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放行。
基金会财务部负责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并按财务制度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秘书长批准后落实。
六、资产报废与报损
当固定资产破损或丢失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提出申请,提交办公室审核。
办公室对固定资产报损或报失情况进行核实后,并签字确认后,送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对报失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填写相关数据,报秘书长审批。
办公室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报损(损失)申请,注销固定资产的台账和卡片,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报损(损失)申请,进行报失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七、资产出售与捐赠
固定资产出售是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效益的处置。
在资产出售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出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原因进行说明,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出售申请,报综合部审核。综合部审核签字后,财务主管领导填写处置意见,经秘书长审批后组织执行。
处置申请中应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处置完成后办公室应当及时注销相关资产的卡片、台账。财务部应对已销固定资产及时取得销售发票和有关税、费票据,记录和报告固定资产的销售情况,防止出现资产已处置而固定资产账面未注销的情形,同时要对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进行资金管理和监控。
固定资产的捐赠是无偿转让,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办公室提出固定资产捐赠申请,报财务部主管领导审核、秘书长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捐赠手续。
基金会办理固定资产捐赠手续,必须取得固定资产捐赠接收方的相关接收凭证,并作为财务部账务处理的凭证。财务部在处理捐赠固定资产账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八、固定资产清查
为确保基金会固定资产做到帐实相符,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进行安排,提前做好盘点各方面准备。
在实施盘点时,应由办公室、财务部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办公室、财务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以及盘点差异表分别由办公室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本办法经本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