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近日,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就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2月2日上午,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暨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柳拯,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汪鸿雁,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进展出席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海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阐明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任务要求和根本保障,为做好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社会组织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覆盖各个层级、涵盖众多行业领域、作用日益凸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已成为助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迈上新征程,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牢牢把握社会组织工作特点规律,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社会组织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力作用,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补充作用,对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的桥梁作用,更好展现社会组织的时代价值。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立足“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和阶段性要求,从服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局出发,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规范运作为保障,统筹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要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调整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要广泛凝聚共识,强化政策统筹,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社会组织更加规范有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上,宣读了《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授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获表彰社会组织代表作交流发言。
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民政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中国老龄协会、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同志,获表彰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26年1月1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致电苏林,祝贺他当选越共中央总书记。
习近平在贺电中说,越共十三大以来,越南共产党坚定走符合越南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团结带领越南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和革新事业中取得瞩目成就,越南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越共十四大成功召开,开启了越南民族发展新纪元,将鼓舞和促进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相信在以总书记同志为首的新一届越共中央领导下,越南共产党一定能够带领越南人民团结一心、砥砺奋进,推动越南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就,胜利完成越共十四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深刻领会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
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民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新时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好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着力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加强政治引领,牢固树立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确保新时代首都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深刻领会民政工作的人民属性
民政部门必须把民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首都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动,全力保基本、兜底线、优服务、防风险、促发展,有力服务中心大局。要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首都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科学谋划未来五年首都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指标和重要任务,助力新时代首都发展。全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老龄工作横向链接作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养老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持续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持续推进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突出抓好“老老人”养老服务保障,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全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更加精准高效地推进残疾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持续优化社会事务服务供给,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环境,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民政部门必须妥善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以守正巩固基础,用创新破难题、增活力、提质量,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要着力健全民政领域法规制度,持续加强标准供给,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策制度体系。着力优化民政领域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各类服务设施,不断丰富各类服务资源,形成专业普惠、可感易及的服务保障体系。着力完善民政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发挥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作用,形成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升资源统筹能力,更加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形成多元协同、共建共享的社会参与体系。
民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肩负着文明传承、文化传播的重要责任,坚持把文化传播融入各业务领域工作之中,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滋养群众心灵,助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着力弘扬孝亲敬老文化,在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中融入“孝道”文化,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着力弘扬文明婚俗新风,推进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现代婚嫁新风尚。着力弘扬慎终追远的殡葬文化,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哀思,倡导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着力弘扬守望相助的慈善文化,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仁爱、济困、乐善好施的内涵,讲好慈善故事,树立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向善力量。
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2025年新成立基金会251家,注销/撤销基金会343家(注销261家、撤销82家),年度基金会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截至2026年1月3日,全国基金会数量为980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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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呈现2025年度我国新成立基金会、注销/撤销基金会的数量变化、登记层级、注册资金等信息,并附上完整名单。欢迎行业伙伴参考,如有任何建议,请留言。
说明1:本文中的2025年度新成立与注销撤销数据观测自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慈善中国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基金会登记证书信息来源于各地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各自工作流程予以更新。由于各地成立或注销基金会的信息更新时间并不统一,基金会的数量始终是处在随时可能增减的动态变化中。本报告使用的数据,为2026年1月3日平台所显示数据,仅代表观测当时情况,若有部分地区基金会最新信息尚未上传至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情况,我们将在后续统计时进行更新。
说明2:本文中的主导方分类基于基金会中心网于2024年开展的中国基金会分类标准研究:中国基金会主导方分类说明
